成都高新区蜀道产业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子基金管理机构预征集公告

日期: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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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机构:

为规范成都高新区蜀道产业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新蜀道母基金”或“母基金”)运营管理,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引导放大作用,助力成都高新区与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产业发展,现面向社会预征集子基金合作管理机构。

一、母基金简介

高新蜀道母基金总规模30亿元,由蜀道(四川)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基金公司”)与成都高新策源资本集团共同出资设立,蜀道基金公司旗下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管理人。母基金遵循“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主要通过投资市场化子基金份额,辅以产业项目直投等方式,共同促进蜀道集团与成都高新区产业发展和强链补链。

二、投资方向

本次征集旨在联合专业投资机构,共同设立专注于以下领域的子基金:

(一)未来交通:聚焦“交通+”新生态、商业航天、低空经济、智能驾驶等。

(二)清洁能源与先进材料:重点包括氢能、储能、工业气体、矿业新材料等。

(三)高端智能制造:先进装备制造、核心设备及零部件、智能化产品等。

(四)数字经济与前沿科技:重点关注人工智能、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等。

我们重点支持在以上领域具有清晰投资策略、优秀管理团队和产业资源协同能力的优秀基金管理机构。

三、子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要求

子基金管理机构(可为新设或既存主体)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管理资质:实缴资本符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要求,依法完成工商登记,并已取得在基金设立前完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相关登记。管理人累计管理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认缴规模不低于20亿元。

(二)管理团队:须配备专属且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该团队须满足以下条件:累计管理的基金实缴规模不低于5亿元(或等值货币),且有3个(含)以上成功投资案例(成功案例指已实现全部或部分现金退出,并取得良好回报的项目)。

(三)出资要求:子基金管理人或其指定主体在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

(四)风险控制:机构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和投资运作规范,具有完整的投资决策程序、全面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负面诚信记录。

四、子基金设立要求

合作设立的子基金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注册区域: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成都高新区注册。

(二)基金规模:单支子基金规模不限,与投资策略及管理能力相匹配。

(三)出资规模:母基金对单支子基金的出资额原则上不超过4.5亿元,且在单支子基金中的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

(四)存续期限:子基金的存续期限(包括延长期)应不晚于母基金经营期限届满之日。

(五)出资顺序:母基金的出资款项应在其他出资人的当期出资款项总额50%(含)以上实际到位后,按程序同比例拨付至子基金账户。

(六)产业协同:子基金应与蜀道集团及成都高新区产业形成有效协同,有关项目投资金额原则上不低于母基金对该子基金实缴出资额的1倍。

(七)管理费用:子基金管理费原则上按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年度管理费原则上不超过子基金实缴规模的2%。

(八)收益分配:子基金投资项目退出后,回收资金原则上应及时向投资人进行分配,分配采取整体“先回本后分利”方式。具体分配顺序及超额收益分成比例在合伙协议中约定。

(九)投资限制:子基金运作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监管明确禁止的业务。

五、申请方式

请意向机构按照本公告附件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预征集截止时间前(2026年4月30日前)提交。

六、联系方式

征集机构: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老师、邓老师

联系电话:13730852209、17396242529

电子邮箱:zhangchen@sdfund.com.cn

我们诚邀国内外优秀投资机构积极参与、共谋发展,携手为区域产业升级与科技创新注入新动力。

特此公告。

附件:成都高新区蜀道产业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子基金意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docx

 

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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