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专项审计项目询比采购的公告

日期: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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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成都高新区蜀道共创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蜀道高新共创基金”)储备项目——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泰科技”)项目,拟采用询比采购的方式为宏泰科技项目选聘1家专项财务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括

1.委托方: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蜀道高新共创基金管理人)。

2.服务标的:南京宏泰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项财务尽调服务。

3.服务内容:核查宏泰科技财务核算规范性、资金流水、资产负债真实性、利润表准确性、往来款项、税务合规、内控管理制度、现金流状况等事项,出具符合国有基金投资审核要求的专项财务尽职调查报告,配合委托方完成报告问询、补充修改等后续工作。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尽调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5.服务最高限价:人民币6万元(含税),报价超限价者作否决处理。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资质要求

1.参选人须为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3年以上的会计师事务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持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参选人在近3年内无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参选人指派的审计团队人员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的行为,且无其他不良从业记录、未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及行业协会的任何处罚或公开谴责。

(二)信誉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其他认证系统(仅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法查询的有限合伙企业等适用)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选人,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3.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参选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三)其他要求

1.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采购。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询比采购。若出现上述情形的,优先由该等参选人之间协商确定一家单位继续参与询比采购,若协商不成,则由参选文件送达时间较早的单位继续参与询比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要求

本项目仅一次报价机会且价格一经报出不得更改,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6万元(含税)(大写:人民币陆万元整)。

四、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自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5日9:00-17:00(北京时间)通过指定邮箱(hyf129@sdfund.com.cn)发送邮件报名获取(注明机构名称及参选项目名称)。

五、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3月5日17时,询比采购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报价函、符合资格条件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发布媒介

通过蜀道基金公司官网:(https://www.sdfund.sdzbkg.com//)发布询比采购公告。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区蜀道共创合作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联系人:惠玉峰

联系电话:13669919777

 

蜀道产融(四川)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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